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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18:06:33 浏览量:4869

中共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13 18:53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提高站位认识整改。控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整改。控股集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领导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控股集团党委共召开24次党委会、专题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长远导向落实整改。控股集团党委坚持标本兼治,把落实整改与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一是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反复对标检查,自觉查找问题、延伸问题,引以为戒。二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控股集团15项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

      (四)完善监督机制,日常防范巩固整改。控股集团党委多措并举,加强对资产出租、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建立完善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防范决策风险。二是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将资产出租、工程招标等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发挥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把学习领会《指导意见》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企业的具体改革任务及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动能。二是所有设立党组织的公司已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党建写入公司章程工作。三是今后,控股集团党委要求新成立党总(支)部的公司落实好“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四是对2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关于“没有制定党委议事规则”的问题

      控股集团党委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党委会决策事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进行明确,细化“三重一大”内容清单。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控股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控股集团党委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范围、任用条件、任用程序,并对交流和回避、兼职、免职、辞职、降职和纪律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4.关于“控股集团对下属公司监管虚化”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领导班子兼任二级公司主要领导职务问题将在思明区对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中一并解决。二是在未改革前,通过制定控股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等,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管。

      5.关于“监事会对控股集团监管弱化”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协调思明区主管部门抓紧出台《思明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积极对接思明区主管部门完善监事会机构,充分发挥监事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三是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

      6.关于“控股集团职能部门空壳化”的问题

      一是已免去控股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二级公司的职务。二是控股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兼任二级公司财务部主管问题,因离任需要审计等程序较复杂,将结合企业年度审计一并解决。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投融资业务方面学习、培训,提高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和研判能力,提高投资和项目管理能力,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公司已完成对投资风险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每月至少汇报一次项目情况,每季度安排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对外投资项目开展一次审计,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三是做好资金预算监督。各项目公司已结合实际编制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日常的资金监控。加大外地项目资金回笼,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计划至今年年底外地项目累计回笼资金15亿元,截至今年10月15日累计回笼资金10.33亿元,其中2019年累计回笼资金5.52亿元。四是加强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合理控制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五是加强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控股集团日常银行融资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外发行债券报经思明区财政局审批程序。

      8.关于“协调申请政府惠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同民政、财政、残联等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抓紧把每年的补贴资金落实到位。2018年12月源泉山庄老年公寓争取到了第一笔补贴153.26万元。二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落实国企保障民生社会责任,将所属和寿养老公司打造成规范化、专业化的品牌企业。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9.关于“服务民生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所属全和开发集团进行业务部门整合,成立三个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金桥幼儿园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8月可交付使用。二是所属全和开发集团制定了《代建项目管理办法》,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完成。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在每月党委集中学习会上安排1-2人作重点发言。二是控股集团党委所属各党组织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已开展“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专题讲座,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讲“敢担当,善拼搏,勇创新,推进思明控股集团创新发展”党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七一”主题征文活动。四是把“学习强国”平台当做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有力抓手,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

      1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安排1-2人作重点发言,并使用专用学习记录本、笔记本。二是年底将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送思明区委宣传部。

      12.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部署。二是制定控股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

      13.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各级党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文件,以及各级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控股集团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所属各党总支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三是7月1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委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14.关于“党委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监督通报,每半年对下属公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考核,把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制定控股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制定控股集团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履行管控职责。四是加强人员配备,充实新媒体管理员,及时跟踪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应对处置。

      15.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统一下发“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关通知,指导所属各党总(支)部规范组织生活。二是控股集团各党总(支)部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规范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对所属尤溪开元党支部进行整顿。8月20日尤溪开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出现心得体会抄袭等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及原因剖析,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四是举一反三,控股集团党委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看台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五是对8名相关责任作出问责处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6.关于“招聘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控股集团修订完善《招聘录(任)用制度》,规范人员招聘规则程序,明确除内部调剂外,凡人员招聘均需通过控股集团网站或专业人才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该制度于8月1日正式执行。

      17.关于“选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控股集团党委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程序,今后干部选用考核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人事安排纳入控股集团党委研究决策议程。二是及时纠正错误。由各党总支对2014年以来未严格按考核程序选拔任用的45人(53人次)进行任期考核,总体评价全部称职,予以继续任用。

      18.关于“党委研究拟任人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程序。控股集团党委在研究有关人事问题时,严格按照中组部2018年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规定,由控股集团党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或承担组织(人事)职能工作的党委办公室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二是建章立制。控股集团党委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流程,把考核任用各个程序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控股集团纪委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19.关于“党建负责人兼职过多,党建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一是针对控股集团党委至今尚未配备专职副书记抓党建工作,且党委委员只有6名的问题,拟在思明区对国有企业进行新一轮改革中一并解决。二是针对3个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兼职过多问题,集团党委已免去他们兼任的大多数职务,其他尚未免除的职务,有的因项目已进入结算期,待项目结算后项目公司注销,兼任职务自然免除,有的待年底完成离任审计后再调整,有的在下一步国企改革时再统筹解决。 

      2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所属党组织逐级下达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年底组织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层层压力传导,切实增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已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信息安全专题培训。三是严格按照思明区委要求,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1.关于“党建工作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下发《2019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督促各党总支按照责任书要求每季度自查一次,以书面形式报告。二是控股集团党委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平时的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9年4月-5月,对各党总支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思明区纪委党风室。三是对2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2.关于“党组织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一是各党总(支)部组织进一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按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结合“厦门党建e家”平台,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安排专人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三是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3.关于“党总支成员长期缺位”的问题

      一是2018年8月,控股集团所属全和开发集团党总支、鼓浪屿旅游集团党总支通过换届配齐党总支班子成员。二是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控股集团党委建立班子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摸底排查,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缺位及时增补。三是对2名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每年督促所属三个党总支按时召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党委派员参加。二是建立党建工作分析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党建工作分析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所属三个党总支均已召开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分析会议,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控股集团党委及所属党总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督促指导,运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增强管理实效。四是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增配党办副主任1名,二级公司均已设立党建办,配备专职党务人员。五是对2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四)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5.关于“推进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今年4月海西金谷广场施工场地归还后,所属开元国投集团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大资源投入,抢抓工期,针对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多次召开工程进度推进专题会议,约谈总包单位领导,要求其加强管理,增加人员、财力、物力投入。二是要求其他各参建单位细化各自的进度计划,确保顺利验收,6月30日完成海西金谷广场项目预验收。三是所属开元国投集团针对质量监督部门预验收整改通知单所提问题,督促各参建单位整改到位并完善相关收尾工作。四是对2名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6.关于“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决算不力”的问题

      一是所属鼓浪屿旅游集团成立曾厝垵片区改造安置房A6、A7、A8地块财务决算工作小组,积极主动对接项目相关单位,抓紧推进财务决算进度。今年1月16日,已收回曾厝垵-厦大段项目拆迁安置房调配款人民币800万元;4月23日,向思明区政府办上报有关协调报审事宜,思明区政府办召开两次专题会推进安置房调配单价确定;7月3日,与思明区财审中心研究商定该项目财务决算报审事宜。目前,思明区财审中心已接收报审材料并正在审核中。二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7.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一是所属全和开发集团进行业务部门整合,制定了《代建项目管理办法》,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督促推进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思明区青少年宫工程预计2023年10月交付使用;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改扩建项目预计2020年1月交付使用。每月经思明区教育局向思明区纪委监委派驻三组报送进度情况表。三是对7名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8.关于“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接待审批相关程序,严格对“三公经费”进行审查把关,严格接待审批流程,制度于8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对超次数接待、同城接待,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礼品进行自查,违规部分已责令退款,共计32173元。三是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29.关于“国内差旅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按照控股集团新修订《出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内差旅管理各项规定。二是所属开元国投集团已收回出差超标准报销餐费335元。三是控股集团纪委已对出差滞留、绕道问题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无证据说明存在滞留、绕道问题。四是所属鼓浪屿旅游集团已将差旅费25848元退回下属公司。五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0.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报批规定,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上级纪检部门已对该事项作出处理,当事人已退还应由个人承担款项3911.58元。

      31.关于“培训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控股集团培训报销管理规定,强化对社会化培训报销的审核把关,严禁报销社会化培训费用。二是调整财务列支科目,已将“中国梦—走进创业新起点”培训费用从海西金谷广场项目中调出,列为管理费用。

      32.关于“涉嫌公车私用”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二是已召集控股集团所属公司行政部及所有公车驾驶员共89人对相关制度进行统一学习和培训。三是结合“1+X”专项督查,组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抽查,保持震慑,增强长效治理成效。四是对涉嫌公车私用2名驾驶员进行处理,其中1人已由控股集团作出党政纪处理,1人由思明区纪委正在处理中。

      33.关于“违规向职工出租房屋”的问题

      一是责令所属中山公司对内部房屋租赁问题进行自查,清退违规向内部职工出租的房屋,并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员工不应享受的政策性房源面积租金的评估结果,当事人已补交租金72400.92元。二是责令中山公司纠正擅自按公有住房租金八折优惠向内部职工收取房租的做法,责令6名当事人补交差额租金共23173.58元。三是严格执行控股集团新修订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内部审核把关,控股集团不定期进行检查。四是中山公司对所有出租房源建立台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五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4.关于“未按公开招标方式出租房产”的问题

      一是对外出租房产,按照市、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控股集团新修订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公开招租程序。2018年3月所属中山公司118间店面到期后,已采取对外公开招租的方式招租。二是履行逐级审批决策程序,资产公开招租按规定经中山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对重大资产出租按规定报思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三是规范资产出租业务流程,严格按控股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出租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防控。四是对资产出租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执行一年一公开。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5.关于“设置租赁拍卖排他性条款”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控股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房产出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成立资产招租评审小组,对资产出租公开发布信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房产招租审批流程。三是将资产出租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执行一年一公开。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6.关于“未按市场评估价合理设定房产招租起拍价”的问题

      一是修订控股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出租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市场调查月租金20000元以上的房产出租底价,应比照中介机构市场评估价确定”。二是成立资产招租评审小组,对资产出租公开发布信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房产招租审批流程。三是对资产出租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执行一年一公开。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7.关于“房产招租信息未在规定渠道发布”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二级公司已各自召开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会。二是房产招租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控股集团新修订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三是成立资产招租评审小组,对资产出租公开发布信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房产招租审批流程。四是将资产出租公开发布信息列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38.关于“房产空置时间长,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问题

一是鉴于市土总已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该地块,案件尚未判决,因此该地块房产招商问题需待市区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地块问题后方可推进。二是举一反三,所属鼓浪屿旅游集团梳理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房产,并做好公开招租准备工作。2019年1月-7月已通过公开招租出租房产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三是鼓浪屿旅游集团明确所管辖资产空置半年以上的,要分析原因,若确定是不主动作为造成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9.关于“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各级党组织组织学习厦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把谈心谈话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根据控股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各公司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

      40.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已组织2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江夏堂家风家训馆,观看多部电教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二是控股集团所属党总支已制定2019年下半年廉政教育计划,结合本单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三是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下属党组织积极组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41.关于“拆分可有效整合工程项目,直接对外发包”的问题

      一是思明区政府8月30日专题会同意所属思明市政园林公司结合思明区管养特点,划分片区,按年度公开采购管养协作单位。现已完成片区管养协作单位招标采购工作,10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同时,已完成公开采购井盖、草花、农药、肥料、沥青等主材年度供应商,目前已全部完成主材采购工作。二是所属房屋修建公司已制定并下发《房屋工程类材料供货商、劳务分包商名录》、《市政园林类材料供货商、劳务分包商名录》、《房屋修建材料供货商、劳务分包商准入和清退暂行管理办法》。三是根据控股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每半年一次对廉政风险进行检查。四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42.关于“工程项目违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的问题。

      一是工程采购严格按照控股集团新修订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二是规范工程采购业务流程,前期、成控、工程管理各部门对工程采购各环节进行把关,根据控股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防控,不定期派人前往项目点进行检查。三是把工程采购招标项目纳入信息公开范围,进行一年一公开。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43.关于“违反规定设置排他性限制条款”的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控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各项法规与政策,不设置排他性条款。二是明确要求今后涉及服务类采购的项目必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采购。三是按照控股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防控,年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重点检查工程采购情况。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44.关于“控股集团领导因私出国(境)未报备”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所属各支部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二是控股集团纪委就“控股集团领导因私出国(境)未报备”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形成报告,并已报上级部门,正在处理中。

      45.关于“因私出国(境)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

      一是今年2月20日下发控股集团因私出国(境)通知,对应进行证(照)管理的人员进行明确,并于3月1日起执行。二是在下发通知基础上,制定控股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按分级管理的办法扩大证(照)保管范围,并于8月1日正式执行。

      46.关于“党员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办理党籍管理手续”的问题

      一是继续执行2016年6月14日控股集团党委下发的加强党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二是今年8月1日开始执行控股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境)党员保留党籍的审核管理。

      47.关于“实际到达地与报批目的地不符”的问题

一是责令两名当事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控股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8.关于“党委未向区委报告年度工作”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把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贯彻落实思明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控股集团工作发展实际,助力破解“思明之问”,加强与上级组织联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思明区委报告年度工作。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49.关于“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全面加强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二是控股集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8月16日,召开了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三是加强对下属公司检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检查,今年4月-5月,对所属党总支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思明区纪委党风室。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50.关于“双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党委已组织学习中共思明区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二是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年底按要求向思明区委、思明区纪委报告。

      5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于8月1日下发执行。二是所属各公司已按照要求落实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包括制定业务流程图、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结合岗位和业务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52.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的问题

      一是及时补充纪检力量,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名。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待思明区对国企新一轮改革一并完成。

      53.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控股集团各级党组织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二是每年对所属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年底前作出评估与年终总结,一并向控股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54.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对海西金谷广场消防工程项目招标违反规定问题,控股集团纪委对原处理结果重新核查,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加问责。

      55.关于“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所属各公司严格执行控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违规操作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二是控股集团纪委对2013年以来思明区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56.关于“纪检信访举报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于8月13日制定下发控股集团《检控类信访件办理流程》。

      (七)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方面

      57.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所属开元国投集团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核销长期投资,挽回国有资产,收回欠款40.1万元,经上级部门同意共核销106万元。二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58.关于“长期投资管理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因鹭江道开发公司投资款200万元只涉及到市区政府之间的国有资产划转问题,不涉及民营投资主体,因此所属开元国投集团已与上级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到市政集团了解情况。二是发函给市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并已收到回函,委托中介机构并已出具资产损失鉴证报告。下一步将根据资产损失鉴证报告向思明区政府申请账务核销。

      59.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所属开元国投集团提出股权按评估挂牌方式转让退出,相关企业认为该方式与原有协议相悖,相关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为此开元国投集团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律师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认为原有协议约定仍然有效;经与思明区主管部门沟通,拟采取“带原合同评估,并附原合同进行股权挂牌转让方式”退出股权,收回投资款项。经开元国投集团与各企业大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相关股权评估、挂牌工作正按程序推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控股集团纪委共收到思明区纪委转来的信访件3份。控股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核查。现已完成对相关人员涉及问题的核查工作,并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59个问题,控股集团党委已完成整改46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4个,追缴收回1006.59万元,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全面完成整改、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一些复杂性问题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解决。接下来,控股集团党委将深化整改责任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国企“根”和“魂”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控股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决策,认真执行省、市、区各项部署,切实展现国企的责任担当,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贯彻落实控股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党在各项决策部署中的领导作用。

      (二)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国企党建引领作用

      树牢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抓好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股集团各项管理规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强化党建工作分析和考核,着力查找并解决基层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找准和依托各种活动载体,使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充满活力、富有成效。

      (三)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发挥控股集团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控股集团《招聘管理制度》,坚持公开招聘。完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控股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任用程序。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解决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转变用人理念,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开拓进取、担当作为,为企业发展凝聚力量。

      (四)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投融资业务方面的学习,提高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和研判能力,提高投资和项目管理能力。加强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按月做好企业经济分析,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加强资金预算监督,认真做好资金预算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及销售回款,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完善监事会机构,发挥监事会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五)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对于一时解决不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如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2-2952073;通信地址:厦门市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18号楼18层,思明控股集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1004388678@qq.com。

供稿:中共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撰稿:童宇洁  值班编辑:陈哲健   审核:潘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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