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拟对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一期A1、A2、A3地块、二期地块、海西金谷广场玻璃幕墙维修服务进行采购,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供应商,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1号海西金谷广场T1号楼3层
三、采购项目名称: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一期A1、A2、A3地块、二期地块、海西金谷广场玻璃幕墙维修服务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一期A1、A2、A3地块、二期地块、海西金谷广场玻璃幕墙维修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五、项目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48.692万元(肆拾捌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六、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评标方式:
1.项目标的最高控制价48.692万元(肆拾捌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整);响应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该响应将视为无效。
2.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谈判和确定二次报价,按照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最终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最终承诺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机构。
2.公司营业许可范围: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建筑幕墙设计、生产或施工专业公司,具有年审有效的三证合一经营许可,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认可的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幕墙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响应;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5.响应人具有近三年幕墙玻璃安装施工或维修更换项目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业绩3个及以上。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九、谈判保证金:
响应人必须从本单位帐户以转帐方式向采购人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帐户,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户行进帐单为准),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未缴交视为未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
开户单位: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金山支行
账 号:129480100100072340
十、采购文件获取:请自行于本网站下载
下载链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一期A1、A2、A3地块、二期地块、海西金谷广场玻璃幕墙维护服务).doc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1号海西金谷广场T1号楼3层会议室
十三、谈判时间: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先生 13859927105
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