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商场地情况
(一)场地位置: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106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原入口处店面
(二)场地面积:约34.3平方米
(三)招商方:厦门椰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四)拟合作经营业态:销售台湾休闲食品、散称食品、礼品、酒、茶等伴手礼。
(五)合作年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合作模式及招商规则
(一)合作保证金:10,000元/户(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拟合作模式:
1.经营合作,招商方以该场地作为投入,收取“营业额抽成”。
2.合作方提供商品和委派项目负责人及运营团队,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运营成本。
3.招商方按每月营收提成标准为:提取实际营业额不低于25%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合作方提取营业额不高于75%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
4.经营区域范围内的门前三包由合作方负责。
(三)主要合作条件及资格要求
1、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为厦门市内,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且是存续经营中,为思明区纳税企业。
2、合作经营业态须为销售台湾休闲食品、散称食品、礼品、酒、茶等伴手礼。合作方须对拟招商场地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并说明具体的运营方案,评选确定时提交予招商方。
3、拟引进品牌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小吃类、零售类、饮品类,须有落地厦门的门店。
招商方每月按实际营业额不低于25%提成,合作方提取营业额不高于75%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
4、合作方应具有良好商誉,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合作评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重大履约风险(含在全国及企业所在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股权被司法查封/冻结、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或与厦门鼓浪屿旅游投资集团及集团关联公司有恶意竞租、违约、拖欠租金、费用或存在违约诉讼记录,以及其他不良情形的;如有参加,招商方有取消其资格的权利。
5、合作方于近三年内未出现卫生、食品安全等重大问题。
6、竞争保证金为10000元/户(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7、招商方以该拟招商场地现状作为投入,合作方一旦办理报名登记,即表明合作方已完全了解该拟招商场地现状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审批材料、产权情况、瑕疵等),并愿对自己参加合作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合作方不得对拟招商场地的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8、合作方必须使用招商方认同的正规收银系统,所有营收包括第三方收银平台(如支付宝、微信、美团等)必须结转至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及公开相关营收数据,合作方每月提供销售月报表及提供收银系统后台账号等供招商方财务人员监管确认。
(四)报名时间: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7:30止
(五)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
(六)评选确定合作方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11:00
三、提交资料及评选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5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
监督电话:0592-2097698
四、报名、咨询电话:13806079467 黄先生
备注:评选竞争方对上述情况应有充分了解。详细评选规则、合作运营协议样本、承诺书等文件于报名参加时领取。具体评选要求详见《招商合作评选细则》。
厦门椰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