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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作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5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13-14单元店面)
时间:2024/7/6 22:21:44 浏览量:763

一、拟招商场地情况

(一)场地位置: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5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13-14单元店面

(二)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

(三)招商方厦门椰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四)拟合作经营业态:两岸文创类商品销售,且与我司现有经营业态无重叠品类。

(五)合作年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六)拟合作模式:

1.招商方以该场地现状作为投入,收取“营业额抽成”。

2.合作方提供运营团队及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运营成本。

3.招商方按每月保底收益或每月营收提成收益,两者取其高。其中保底收益标准为:每月3000元,营收提成收益标准为:提取实际营业收入不低于18%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合作方提取营业额不高于82%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

4.经营区域范围内的门前三包由合作方负责。

 

二、招商规则

(一)主要合作条件及资格要求

1、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为厦门市内,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且是存续经营中。

2、合作经营业态须为两岸文创类商品销售,合作方须对拟招商场地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并说明具体的运营方案,评选确定时提交予招商方。

3、拟引进品牌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两岸文创类商品销售,注册地为厦门市内的企业

招商方按每月保底收益或每月营收提成收益,两者取其高。其中保底收益标准为:每月3000元,营收提成收益标准为:提取实际营业收入不低于18%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合作方提取营业额不高于82%作为合作经营提成收益。

4、合作方应具有良好商誉,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合作评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重大履约风险(含在全国及企业所在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股权被司法查封/冻结、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或与厦门鼓浪屿旅游投资集团及集团关联公司有恶意竞租、违约、拖欠租金、费用或存在违约诉讼记录,以及其他不良情形的;如有参加,招商方有取消其资格的权利。

5、合作方于近三年内未出现卫生、产品安全等重大问题。

6、竞争保证金为10000/户(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7、合作方一旦办理报名登记,即表明合作方已完全了解该拟招商场地现状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拟招商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审批材料、产权情况、瑕疵等),并愿对自己参加合作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合作方不得对该拟招商场地的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8、合作方必须使用招商方认同的正规收银系统,所有营收包括第三方收银平台(如支付宝、微信、美团等)必须结转至经双方确认的指定银行账户及公开相关营收数据,合作方每月提供销售月报表及提供收银系统后台账号等供招商方财务人员监管确认。

(二)报名时间:开始时间:202477900起,截止时间:20247181730止。

(三)资料提交时间:2024719日上午9:30

(四)评选确定合作方时间:2024719日上午11:00

 

三、提交资料及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5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

监督电话:0592-2097698

 

四、报名、咨询电话:13806079467 黄先生

备注:参选合作竞争方对上述情况应有充分了解。详细评选规则、合作运营协议样本、承诺书等文件于报名参加时领取。具体评选要求详见《招商合作评选细则》。

 

厦门椰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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