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梦想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结合现有合作情况,经公司内部研究,同意将椰风寨二楼西侧空间有偿提供给梦想海岸公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场地情况
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567-22-5号椰风寨海洋科普乐园二楼西侧空间(不含集装箱,室内面积约73.96平方米 室外露台面积约700平方米)。
二、场地收费标准
按照“营业收入分成”或“保底收益”两者取其高进行收益分配,保底收益标准为1.2万元/月;营业收入分成标准与现有合作协议保持一致。
三、场地使用期限
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时间与现有合作协议一致)。
四、监督电话:0592-2097698
其他相关方如对本公告或合作结果有异议,应最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司书面提出。否则我司将根据本公告于3个工作日后与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厦门椰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