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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租公告(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21号105-1、105-2单元)
时间:2024/9/14 9:09:38 浏览量:314

一、房产情况

(一)房产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21号105-1、105-2单元;

(二)建筑面积:276.93㎡;

(三)权属方:厦门市全和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租人:厦门市全和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房产类型(用途):商业。

二、招租条件及规则

(一)租赁现状:按现状交付使用;

(二)公开招租底价:30462元/月;

(三)租赁年限:5年;

(四)付款方式:押三付三;

(五)免租期:3个月;

(六)竞租保证金:188340元;

(七)竞租报名条件:合法民事主体;

(八)竞租报名时间: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8:00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止;

(九)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即报名参与竞租截止时间):截至2024年9月29日17:00(以我司到账时间为准);

(十)报价提交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上午9:45;

(十一)其他披露信息:该房产无餐饮排油烟管道,按现状无法作为餐饮经营使用,若承租方租赁房屋实际用于餐饮经营,须由承租方在租赁自行加装除烟除味的油烟净化器或其他专业除油烟设备,并达到油烟排放标准才能经营餐饮。排烟排气须按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达到厦市监综[2019111号文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餐饮禁设地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项目有关审批和备案及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的通知》规定,才可营业。今后若有新政策、规定的,须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若该房产排烟排气净化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承租方已实际营业的,须立即停业整改达标后方可对外营业。若在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通知承租方整改,承租方未在通知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或不整改的,将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承租方主张违约责任。

三、提交报价及公布报价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4号海西金谷广场(T4)号楼第三层会议室

监督电话:0592-5336568

四、报名、咨询电话:0592-5998986(林先生)

备注:意向承租人对上述情况应有充分了解。详细招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承诺书、报价单等招租文件于报名参加时领取。具体招租要求详见《房屋公开招租规则》。

厦门市全和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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