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观光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16: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拟采购一部11座电动观光车,采购人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采购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东路26号
(三)项目名称:11座电动观光车采购
(四)采购内容:11座电动观光车1部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最高限价为:60000元
三、投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的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等资质合格证书
3.投标报价书(应附上配置表和商务条款)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前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东路26号
六、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
七、开标地点: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磋商流程及规则
1.公司(采购人)组建5人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
2.响应供应商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场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磋商。
3.以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
4.磋商小组审阅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提出重点磋商内容。
6.按照确定的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依次与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
7.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磋商小组与已递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8.每轮磋商结束前由磋商小组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轮磋商,如需要进行下一轮磋商,当场通知磋商响应供应商下一轮磋商的时间。
9.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当场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便使每个磋商响应供应商都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条件提出新的或修改了的报价。
10.磋商响应供应商结合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正、承诺等,进行二次报价并当场提交。
11.磋商小组对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评议和比较。
12.磋商小组根据确定预磋商成交供应商并于第二天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九、磋商内容
1.电器系统、车身配置、底盘、技术参数等。
2.商务响应情况,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3.磋商初始报价及磋商最后报价。
4.我司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的因素。
十、评审具体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对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磋商小组审核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原公告采购内容要求且经磋商后未能提供实质性响应材料的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采购人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磋商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核的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和推荐,最终按照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综合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若还是无法区分排序的,由磋商小组投票表决确定排序),根据以上顺序排列推荐磋商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顺序)。
(二)评审标准
1.技术因素(满分80分)
根据各响应合格供应商技术指标(电器系统、车身配置、底盘、技术参数等各20分)最优者为满分,其余由磋商小组对各所响应产品逐一打分。
2.商务因素(满分20分)
报价和售后服务各占10分。报价最低者为满分(10分),次低者扣减2分,以此类推。售后服务最优者为满分(10分),次优者扣减2分,以此类推。由磋商小组据此对相关响应供应商逐一打分。
十一、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将推荐1个预成交供应商名单报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代表参加磋商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经法人盖章并签字的授权书(或能够证明获得投标人认可的证明文件)。
2.相关方对本公告如有异议,应于2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采购人将根据公告内容组织采购磋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磋商小组将与投标人当场签署磋商会议纪要,并于第二天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其他相关方如对本公告或采购结果有异议,应最迟于采购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公告及磋商会议纪要于磋商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与投标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东路2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9-8866695
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撰 稿:李羿
校 对:张昱(初校) 许志向(初审)
值班编辑:刘心雅
审 核:吕旭峥 曾秋荷
发 审:吕木成